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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政府定价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取消“房屋物业管理费”

发布于:2020-12-04 被浏览:2726次

根据北京市政府网站,12月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更新调整后的北京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与2019年目录相比,2020年目录不再保留“房屋物业管理费”项目,北京市政府定价管理运营服务费一级项目由8项降至7项。从2020年1月1日起,北京根据国家深化收费公路体制改革的要求,取消省级收费站的工作安排,实施新的国家车辆分类标准,实施经批准的公路收费标准。本目录与相关政策法规挂钩,相应更新“车辆通行费”(经营性道路收费)项目收费凭证等相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