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的两家在线名人餐厅为一道名为“滋滋笑”的菜肴发起了版权诉讼
12月3日上午,陕西省高院第三人民法院深入xi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审理一起涉及菜品版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新颖典型案件。
本案公开审理了上诉人陕西古晋长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xi长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上诉人陕西古晋长安公司认为,三名上诉人私自仿制、恶意抄袭其原创“妃子笑”菜肴,侵犯其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本案是一个新颖典型的菜品著作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各方争执的权利对象是一个叫“妃子笑”的菜。上诉人陕西古晋长安公司称,“妃子笑”是2019年推出的一款新菜品,其灵感来源于唐玄宗李隆基和杨贵妃的历史故事“骑红尘妾笑,无人不知是荔枝”,采用中国古典插花艺术,以枝桠插入“仙女飘飘”的器皿中作为枝桠,辅以绿叶,“荔枝”则是用虾球油炸而成,内含爆浆。通过官方微信官方账号、美团、颤音、小红书、微博等渠道,广受好评。被上诉人陕西古晋长安公司和被上诉人xi长安相遇公司均在同一商场同一楼层开设店铺,距离不到100米。他们是在Xi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名人餐厅,因此此案也引起了餐饮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庭审中,双方代理人就涉案菜品是否为艺术品、被上诉人是否侵犯了上诉人的权利以及侵犯了哪些权利、被上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三个争议点进行了辩论。上诉人以整体性原则论证其“妃子笑”菜品构成造型艺术作品,被上诉人侵犯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修改权,其菜品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因此被上诉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被上诉人认为,判断作品的独创性,需要排除公有领域的要素、前人作品已有的表现形式以及自然形成的状态。所有涉及的菜品成分均来自公共领域,非原创。进一步指出菜品最重要的是实用功能性而不是艺术性,对方提出的菜品整体造型其实是一种理念,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
双方来来去去,面对面,现场展示对比各自的菜品,纷纷展示“仙女飘飘”的创意效果,争论观点。整个审判持续了大约2个小时,法庭没有做出判决。
华商日报记者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