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素媛案”强奸犯出狱
在2008年震惊韩国社会的一起儿童性侵案中,57岁的醉汉赵斗春强奸并残害了一名8岁女童,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随着此人出狱日期的临近,朝鲜人民要求他继续被隔离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官员和国会议员也在寻求出台类似措施。韩国司法部本月11日证实,赵斗春将于12日上午出狱。
图源:央视网
据韩联社报道,普通犯人在服刑当天凌晨5点以后释放,但考虑到民愤和防疫工作,赵斗春的释放时间可能会调整到6点左右。
目前还不清楚69岁的赵斗春将于12日从哪个监狱获释。他起初在浦项监狱服刑,后来被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参加性犯罪的心理治疗。
由于许多网民声称要报复赵斗春,监狱计划派一辆专车送他回家,以避免公共场所出现意外情况。刑满释放人员通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私家车离开。
《韩国先驱报》举报赵斗春出狱后7年内戴电子脚镣,接受全天候监管。公众可以在指定网站上找到他的住所和其他个人信息。
据韩国京畿道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团队称,赵斗春再次犯罪的概率为76%。另一项数据分析显示,赵斗春有酗酒问题,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
赵斗春的狱友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赵斗春在服刑期间“仍有暴力倾向”,单独禁闭时总是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
此儿童性侵案是韩国电影《素媛》的原型案件,故称“苏源案”。2008年12月,赵斗春将一名8岁的小学生拖到京畿道鞍山市袁谭公园的一个公共厕所,并强奸了她,造成女孩严重受伤。
“素媛案”的恶劣情节在韩国社会引起轩然大波,促使韩国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允许公众在指定网站上查看性犯罪者的姓名、地址、照片等信息,并增加了多项防范措施。
赵斗春今年7月表示,出狱后将回到鞍山市定居,这让当地居民感到不安。鞍山市市长尹和珍9月致信司法部,要求紧急制定关于性犯罪者的《保护收容法案》,以便继续对其采取隔离措施。经过多次波折,该法案未在国会获得通过。
截至本月11日,鞍山市政府在赵斗春住所附近新增15台监控摄像头,提高周围30盏路灯的亮度。该市计划派遣12名警察24小时在附近地区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