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共计3.9万!江苏男人卖了女朋友的儿子后 又卖了自己的女儿
父亲应该是一个家庭的支柱。
老婆孩子可以依靠的“山”。
但是对于江苏省仪征市的陈强来说,
他不仅是妻子的支柱,孩子的港湾,
但也一次又一次地抛弃了他们,
最终,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离家出走三年后,他对残疾的妻子和孩子充耳不闻
陈强,1975年出生,2006年5月登记与金女士结婚。一年后,他们的儿子陈骁出生了。不幸的是,陈骁有多种残疾,残疾等级为四级。由于金女士也是无赡养能力的精神残疾人,自2007年4月出生后一直由金女士的母亲金抚养,承担其全部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
“考虑到他要照顾我女儿,我会帮他们照顾孩子,这也有助于他减轻负担。”金说:“可是他没有照顾好我女儿,养了个‘小三’……”2016年3月,陈强在一个船厂做水电男,认识了一个外国女人张翠,把她带回家里和妻子一起生活。被发现后,陈强带着“小三”离家出走,三年不理会妻儿。同时照顾孙子和女儿,渐渐长大的金无法做到。2019年6月18日,无奈与陈强联系的金以的名义向仪征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法院经审查予以受理。
犯罪调查!我不敢相信他卖掉了同居女友的儿子
在支持陈骁起诉追回抚养费一案中,医院认为陈强逃避抚养费责任可能有遗弃嫌疑。为此,医院前往市残联、民政、村委会、社区等处获取相关材料30余份,询问相关证人10余次,发现陈强也涉嫌重婚、拐卖儿童。2019年7月9日,仪征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强、张翠。
原来,离家后,陈强一直和张翠住在一起。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租房。2016年3月,陈强遇到张翠,她怀孕了:“我不知道孩子是谁,我出生的时候陈强也不会帮我养。打胎需要钱,我拿不到,陈强也不愿意给出去。”张翠说:“后来陈强告诉我,有人愿意养这个孩子,让我把孩子送人,对方愿意给钱,我同意……”
当时在陈强每天工资200元,一个月工作20天赚4000元。但他和张翠都是烟酒好手,赚的钱不够开销。两人协商以“营养费”的名义将孩子卖给别人收养,所得2.5万元用于吃喝玩乐。
以“营养费”的名义出卖自己的女儿
2016年8月,张翠和陈强以夫妻名义同居。2018年冬天,张翠又怀孕了。在用25000元送人张翠生的孩子之前,陈强尝到了甜头,他又一次开始了以收取营养费的名义送人的想法。
2019年7月,张翠与陈强生下一女。两人以14000元的价格将女儿送人收养,这笔钱也被两人消费掉了。2019年7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督办公安机关对陈强涉嫌遗弃罪、陈强、张翠涉嫌重婚罪、拐卖儿童罪立案。同年7月16日,公安机关立案后,仪征检察院多次到办案部门提出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建议,帮助梳理办案思路。犯罪嫌疑人陈强经网络追捕,于2019年9月20日被逮捕并绳之以法。
他因几项罪行被判处五年半监禁
2019年11月29日,该案移送仪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人认为陈强有赡养义务而拒绝抚养,遗弃患有精神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行为有遗弃嫌疑的;陈强、张翠有配偶且知道对方配偶仍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其行为有重婚罪嫌疑;陈强、张翠以收养为名,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出卖子女,涉嫌拐卖儿童罪。2019年12月31日,法院以遗弃、重婚、拐卖儿童罪起诉陈强,以重婚、拐卖儿童罪起诉张翠。
由于疫情,此案延期审理。日前,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张翠因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针对金女士和女士的实际困难,仪征检察院帮助其依法申请司法协助3万元,已到位。同时,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医院建议民政部门进一步解决陈骁和两名被拐儿童的问题。(涉及的人都是假名)
来源:扬子晚报原标准:男方抛弃妻子,抛弃儿子,实际上出卖了女友的儿子和亲生女儿的主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