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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开通浙江首个生态环境轻微违规“免费票”

发布于:2020-12-31 被浏览:2920次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朱智翔 徐旻 王晨龙

“这次执法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还增加了法律的人情味,让我们的企业放心,增强了外商对浦江县商业环境的信心!”

日前,金华市浦江县某鞋业公司负责人罗先生在公司因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获免处罚后,对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的招标执法工作大加赞赏。

此案也成为浙江省自12月2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实施以来第一起免刑案件。

事发当天,金华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执法人员发现,浦南街某鞋厂厂区露天堆放了一堆废旧面料和皮革。

据调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童鞋的制造和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布、皮革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但由于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没有落实到人,导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不及时,露天堆放。

"堆放面积约为9.2平方米."浦江分局生态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测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后,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迅速组织人员清理露天堆放的废旧布匹和皮革,并说明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鉴于该企业露天堆放的废旧布匹和皮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不仅占地面积不足10平方米,而且还是初犯。同时当场整改,未造成不良后果。根据刚刚实施的《清单》的要求,我们启动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程序。”浦江分局执法人员说。

程序启动后,为了让企业尽快知道处罚结果,安心生产经营,浦江分公司连夜组织集体复查,最终确认企业现状符合《清单》免于处罚的适用条件,并于次日发出不予行政处罚通知。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和环保专家再次为企业固体废物管理提供现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和改善环境责任意识。

“生态环境部不仅第一次做出了不处罚我们轻微违法行为的决定,还上门帮助我们整改,指导我们加强环保工作。执法真的有原则也有温度。”罗老师接到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通知后,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与企业服务并行,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增强执法监管有效性,努力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浦江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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