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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荣成公开获奖 收集涉海犯罪线索

发布于:2021-01-12 被浏览:3272次

齐鲁网闪电消息,1月12日,为确保荣成市海洋渔业生产秩序稳定,加强海洋渔船综合治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举报曝光涉海犯罪的积极性,荣成市渔政管理专班实行涉海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相关事项如下:

一、奖励原则

(一)首报奖励原则为多人举报同一线索,原则上只奖励首报者,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一物一奖的原则。举报人举报一条以上线索的,应当按照奖励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三)实名举报原则举报奖励的对象原则上仅限于实名举报人,但如果匿名举报案件查证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将酌情给予奖励。

(四)真实有效原则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能够提供更详细的线索,并对举报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举报为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者或者不奖励的罪犯检举、揭发的;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调查;国家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范围内知晓的;有具体义务的人报告;不属于奖励范围的其他情形。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对举报查实的,给予奖励,其中“三无”、定号、假号渔船,按功率大小,44.1千瓦以下每艘奖励5000元(不含挂机渔船);44.1kw—110kw每艘奖励2万元,110kw—330kw每艘奖励5万元,330kw以上每艘奖励10万元。

(二)举报涉外联合保险和倒卖韩俄民间证件的,给予奖励10万元。

(三)非法使用“地笼”等非法渔具,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举报“地笼”数量,每200件奖励500元,最多叠加1万元,每件加分5分。

(四)为帮助解决走私、走私、非法捕捞水产品、伪造、隐匿证据、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海洋渔业生产领域黑恶犯罪等行政刑事案件提供线索的,酌情奖励2000-50000元。

三、权益保护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信息和内容。未经法律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与举报人有关的信息。

四、相关解释

本通知所称海洋捕捞“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船籍港和船舶证书,直接从事捕捞生产和渔业援助的船舶。

五、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631-7587100,0631-7587135

(2)邮寄地址:荣成市海洋开发局荣成市管亥东路140号(荣成渔政管理班)。

闪电新闻记者 谭蓓 威海报道